办秘〔2016〕37号
关于调整枞阳县精神文明建设
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:
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,决定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,现将调整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主 任:刘亚东(市委常委、县委书记)
第一副主任:罗成圣(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县长)
常务副主任:李红兵(县委副书记)
副 主 任:吴 峰(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)
杨贤招(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)
胡长友(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)
黄 楚(县政府副县长)
李晓勤(县政协副主席)
黄思甜(枞阳镇党委书记)
成 员:叶学挺(县委办公室副主任)
王时明(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)
王一先(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)
唐左根(县纪委副书记、县监察局局长)
乔华雄(县委组织部副部长)
吴银明(县委宣传部副部长)
杨千流(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县人社局局长)
程志龙(县直工委书记)
王 勇(县文明办主任)
马满华(县财政局局长)
吴云剑(县发改委主任)
齐继文(县农委主任)
齐大忠(县民政局局长)
李友好(县市场监管局局长)
张马寅(县住建局局长)
王杰斌(县规划局局长)
林红兵(县交运局局长)
钱育雄(县安监局局长)
李田华(县城管执法局局长)
吴立友(县卫计委主任)
章崇明(县公安局政委)
谢虎超(县文广新局局长)
田欢乐(县科技局局长)
汤晓克(县教育局局长)
左维华(县环保局局长)
吴玉萍(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)
唐文序(县妇联主席)
刘 胜(团县委副书记)
张剑功(县房产局副局长)
刘 辉(县供电公司总经理)
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王勇任办公室主任,汪涛,黄达奇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
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5月30日